1. 一般事宜
1.1 請於每月最後一星期內繳交下月學費,以確保下月保留學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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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 本中心接受現金或支票繳費。若繳交支票,抬頭請寫「皇家英語教育」或 「Queen’s English Education」,請於支票背面寫上學生姓名、級 別及科目。期票恕不接受。如遇退票,銀行之手續費將由學生方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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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 請妥善保存收據,以備作為繳費証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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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颱風信號或暴雨警告安排
2.1 當香港天文台宣佈懸掛八號(或以上)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時,本中心將暫停上課,原則上於信號或警告除下後兩小時復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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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 如八號(或以上)颱風信號於上課期間懸掛,本中心職員將致電各家長前來接走年幼子女或按照家長意願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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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於上課期間懸掛,原則上學生應該留在本中心直至情況許可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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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4 如因上述惡劣天氣影響而停課,原則上所有課程不設補課或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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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 如遇天文台宣佈懸掛三號颱風信號、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時,原則上本中心照常開放,並按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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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日期:2020年10月25日